在博客内上传近百部色情小说,网络点击率将近10万次。日前,市公安局网监处会同海淀公安分局一起破获了这起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也成为了北京警方因在互联网上创建博客、利用博客空间传播淫秽物品而被刑事拘留的第一人。
博客上传黄色小说
4月底,市公安局网监处接到举报,称有人在网上博客内上传大量色情、淫秽小说。民警在网上查找到一个名为“赛浪网”的网站,在该网站提供的免费博客空间内,找到了这个含有大量的色情小说的个人博客。
该博客是一个叫“夜色朦胧”的人建立并维护的。经过近两周的侦查,警方发现“夜色朦胧”是四川人,姓李,现为某广告公司老板的司机,他还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照片。5月15日上午,当李某正在上网时被警方抓获。
传黄只为赚“外快”
2006年7月底,李某发现“赛浪网”可以申请个人博客。而且还承诺,如果点击率高的话,可以给博客主网站获得的广告费提成。随后,李某便注册了博客。
从2006年8月到2007年3月,为提高点击浏览率赚“外快”,李某在网上搜索了三十余篇色情淫秽小说,粘贴在自己的博客上,其中有些小说的点击率最高能够达到6000多次。经统计,所有小说的总点击率最少达到10万次以上。“网站承诺付给我的150元,我可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在派出所里,李某不停地说。
涉黄网站也将受罚
经查,赛浪网托管服务器商为上海网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营接入商为网通、电信双线接入。现在,李某因涉嫌在网上传播淫秽物品已刑事拘留,警方也将对“赛浪网”等相关服务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